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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间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除外部招聘外,内部培训也成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多数企业在培训中只是注重短期培训,忽略了对员工从思想、意志、社会知识等方面做全方位的指导,导致众多有潜质的员工得不到全面提升,从而逐渐失去对企业的认同,出现员工流失。面对这种情况,振东经过长期的积累和总结,决定深化培训模式,以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为目标,采用“一对一”培训方法,悉心培养后备干部,“导师制”模式应运而生。

模式定义

导师制是指企业中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或技术专家担任导师,有潜力的员工做学生,坚持“一对一”和“下沉一级”的工作原则。导师在日常的工作中对被指导者进行在职知识指导和提出职业发展规划建议。

注: “一对一”:一个导师培养一个学生。  

       “下沉一级”:高管为导师,中层为学生;中层及老员工为导师,基层员工和新员工为学生。

【实施目的】

导师制是振东商学院制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之一,通过导师制模式的运用,将振东打造成学习型组织,实现导师和学生共同提升,确保企业与时俱进。

【实施方法】

1.导师根据企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要求,针对性地在本系统内选择有培养潜质的骨干人选,确定基本的成长方向;

2.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调整、备案;

3.采用“一对一”和“下沉一级”的工作方法;

4.学制为期两年,通过月评、期考、答辩、综评等考评方式定期考核;

5.规定每位学生一学期内,一门不及格,补考;两门不及格,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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